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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城市召开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总结表彰大会

【时间:2017-12-02】【阅读:2258次】



        11月28日, 桐城市青少年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总结表彰大会,市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创建领导小组组长、关工委主任、学区管委会主任、司法所长,“零犯罪学校”校长、市级先进单位负责人,全国办表彰的先进个人、市级先进个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全国办[2017]3号授予中共桐城市委、市政府“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 文件,宣读了市领导小组《关于表彰第三届“关爱明天 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传达了第三届全省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总结表彰会精神;表彰了荣获全国和市级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和个人,颁发奖牌、证书;市长、市创建领导小组组长陆应平作了重要讲话。青草镇、司法局、实验中学分别代表基层、市直和学校介绍了创建经验,印发了市教育局关于继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的书面发言。

        陆应平在讲话中指出: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组织我市青少年参加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青少年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是各级党委、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百年大计”,是全面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陆应平指出,总结我市的创建工作,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启动迅速。2015年底我市启动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创建示范区领导小组,专班推进此项工作。二是指导有力,组织有序。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的各位领导亲自牵头,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有力地推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活动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制定下发了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每项工作开展都明确了责任人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部署,稳步推进。三是内容丰富,特色鲜明。活动办组织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征文演讲、书画摄影、文艺演出,模拟法庭、情景体验等不同形式的普法活动,为提高在校学生学习法律知识兴趣,亲身参与社会法律实践提供了丰富的活动载体;为充分发挥老政法、知名法律工作者作用,积极引导老干部、老模范等“五老”人员和社会志愿者加入,赴全市中小学开展普法活动,有效提高了全市广大青少年尊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意识。四是氛围浓厚,协同有力。在创建活动中,市关工委以倪炳仁主任为代表的老领导、老同志们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实中,亲力亲为,亲自组织,亲临一线,为我们树立了榜样;共青团、妇联等单位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全力配合活动开展,有效推动了活动各项具体工作的顺利开展。

         陆应平强调,关心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全国示范区的成功创建,只是我市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一个新的起点,各地、各学校、各单位要固化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成果,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形成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拓展和提升。活动办各成员单位不忘初心,始终精心,巩固活动成效,提升青少年普法教育质量,不断放大创建工作成果效应。

        一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青少年教育基地、活动营地以及校外教育阵地,通过举办培训班、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扩大宣传教育的规模。充分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阵地的舆论导向作用,开展形式新颖活泼、内容积极向上的活动,吸引更多的青少年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增强法律意识,获得法律知识,提升用法本领。

        二要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法制教育。青少年法制教育既要面向全体青少年,更要突出重点群体。要着力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等重点群体的法制教育力度,组织教师、法律工作者、社会志愿者,通过“多帮一”、“一帮一”等形式,组织开展亲情帮教和社会帮教,使他们能够体会到家庭温暖和社会亲情,营造全社会关心帮助的良好氛围。

         三要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队伍的建设。建设一支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队伍,是确保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以扎实开展的前提和保障。市司法局等单位要认真摸排有品德爱心、有丰富法律经验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士,充实到青少年普法教育队伍中,市教育局等单位要加强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课教师队伍建设,在全市广大中小学校开足开齐普法教育课程,定期邀请热爱青少年和普法公益事业的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和学生心理疏导活动。

         四要进一步健全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建立长效机制是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评估机制,把青少年法律教育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确保学期教学有计划、学校考核占分值,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作为学校考核的一种重要指标,切实保障中小学生普法教育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

                                                                (桐城关工委)